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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各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学科简介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中国史一级学科为湖南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科,下设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两个二级学科,李剑农、张舜徽、杨树达、林增平、陶懋炳、雷敢等一批著名史学家曾任教于此。中国近现代史学科自1996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2年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2011年,中国古代史与中国近现代史合组中国史一级学科,成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多次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验收优秀学科。2017年,中国史学科与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等组建“语言与文化”学科群,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同时,中国史学科成为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目前该学科形成了四个稳定的、颇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即中国近现代政治与对外关系史、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中国社会史、中国古代历史与文献。目前该学科拥有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近代湖南研究)、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近现代历史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等三个省部级研究基地。

二、学院师资简介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19名,硕士生导师53名。其中,拥有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议组专家1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中共中央组织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文化部优秀专家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名,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政府参事室参事1名,省文史研究馆馆员2名,省“芙蓉学者”4名,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3名(含青年社科专家1名),省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青年学者计划1名,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省121人才工程学者2名,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名10名,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特聘教授3名。

三、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731-88872506(兰老师、晏老师)

五、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6年10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择合适专业。

(二)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6年9月5日-2026年11月5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6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6年11月,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现场确认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73083。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0731-88872506),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各查验,同时向学院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费用 2.2万元。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5)查询注册结果: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六、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6年10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历史文化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

2026年6月25日

2026年06月25日 17: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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