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专业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总体部署,加强教学建设,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学分制实施办法,落实《湖南师范大学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湖南师范大学2016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规范平时成绩考核,特制订我院专业课平时成绩考核实施方案。
一、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16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我院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将专业课程总成绩分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两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占40分,期末卷面成绩占60分。
二、平时成绩包括:上课出勤和上课表现10分;平时作业30分(作业1-2次),含期中考试、考查;影视观后感;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调查报告等形式。另据校行发教务字[2005]71号文件《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七项第8点的规定,“旷课三次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一门专业课累记旷课三次,该课程成绩为0分;旷课一次扣5分;旷课两次,扣10分。
三、专业课任课老师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到教务办领取《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时将相关的记录登记在表上。课程结束考试,阅卷之后,各任课教师将平时成绩材料和期末试卷一起上交院教务办,同时提交该门课程总成绩。
四、根据学校要求,每门课程平时成绩要呈常态分布。
五、《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本科学生平时作业归档材料》见附件。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