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考场规则,确保本考场按规定进行考试。
2、监考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及有关考试用品,并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
4、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要求考生一律将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记忆能力的电子器材关闭并放到指定位置。闭卷考试要求考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等放到指定位置。
5、监考人员按照考试规定当场启封清点试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A、B卷的按A、B交错发放。
6、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且要求对人对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座位号与考生答卷上填写的是否一致。
7、迟到15分钟以上考生禁止入场,并做旷考处理;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内,不得让考生离开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后不允许再次进入考场参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8、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9、监考人员发现考生作弊时,要认真核实情况,收集和保留好证据,交由考务办工作人员处理,必要时请示考点负责人,同时将其违规情况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严禁隐瞒、纵容或包庇学生舞弊行为,严禁协同学生舞弊。
10、监考人员必须维护考场秩序,加强考场的巡视,有权制止除巡视员、本考点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未经主考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1、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使用手机,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2、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要逐一收回全部考试材料,清点无误后,宣布考生退场。
1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按准考证号或规定号码顺序清点试卷等相关材料,对考场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有无漏收的试卷或考生遗留物品;确认无遗漏后认真填写好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试卷袋上的有关内容并签名。
14、同考场监考人员必须一同将试卷及所有考试材料上交考务办公室经确定无误后,方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