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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伟民教授应邀开展《历史与理论:关于宋代“货币地租”问题讨论的启示》专题讲座



(通讯员李嘉鼎邓洁)2025年10月25日晚,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林增平学术讲座”第六十二讲在科研楼305报告厅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大城市学院人文学院历史学学科负责人包伟民教授,他以“历史与理论:关于宋代‘货币地租’问题讨论的启示”为题,为在场师生带来一场思辨交融的学术盛宴。

参与讲座的不仅有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师生,还有前来参加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第九届研究生论坛、湖南师范大学第一届林增平研究生史学论坛的各大高校的入围者及慕名而来的校外学者。为满足广大听众的需求,本次讲座采取主会场加分会场直播(科研楼306、307、308、313等多个教学研讨室)的形式。

讲座由我院彭丽华老师主持。她简要介绍了包伟民教授的学术成就与研究领域,并代表我院师生对其莅临讲学表示诚挚欢迎与感谢。


包老师从“解题”入手,指出宋代文献记载中所显示的以钱币交纳地租的现象引发了学界关注,而如何准确理解这些现象的性质与意义,涉及到历史研究中“史实重构”与“现象解释”两大核心问题。他以“货币地租”为切入点,层层剖析,指出该议题不仅关乎史实还原,更牵涉对历史走向的深层理解。

关于《宋会要辑稿》等文献记载宋代出现了较多以钱币交纳地租的现象,漆侠先生在1979年撰写了《宋代货币地租及其发展》一文,认为这种现象表明当时已出现了《资本论》中的“货币地租”,“货币地租”被视为封建地租的“最后形式”和“解体形式”,这表明宋代生产方式已经发生了转变,若非民族斗争的介入,中国封建经济制度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包老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择取本土概念“实物折钱租”与“钱租”来指称宋代以钱币交纳地租的现象。他指出“实物折钱租”多出现在政府官田田租上,之所以将田租折纳为钱币,多由专制国家的财政需求或超经济强制所驱动,并非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文献中另一类直接规定交纳定额货币的“钱租”,一部分是因为宋代部分官田民田化带来的影响,另一部分是因为公私田产中的各类钱租,是由芦荡、湖泊、旱地等地产的特殊性质决定的,由于所产的蔬果鱼虾无法保存,必须先出售而后以钱币的形式交租。而佃农交纳官田田租时缴纳的杂钱,其性质属于官府财政科敛。文献记载中的这些折钱租、钱租是政府的财政需要,是某些租的特殊形式,其地租无法采取实物形态,交钱背后的原因比较复杂,不能径用“货币地租”这一概念来解释这些现象。因为按照马克思《资本论》,“货币地租”的产生与发展,是要建立在城市工业、商品生产、商业经济发展促使货币流通显著发展的基础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地主土地所有制与西欧中世纪领主土地所有制存在差别,西欧庄园的产品形式更为多样因此较少与市场发生联系,但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下产品形式较为单一,需要借助市场交换才能满足日常所需。折钱租与钱租的出现,本质上是政府财政需要,是政府与地主收取租税的特殊形式,而非商品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当时的中国还不存在产生“货币地租”的历史条件。

包老师进一步指出,史学研究当然要靠理论的指导,因为不同民族的社会现象存在共性可以互相参照,但也必须注意有些外来概念背后存在理论预设,我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需要考虑它们背后的理论体系。在研读史料时,要读到史料背后的真实、全景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相关概念时,必须要考虑本土特性,要准确地释读文本,弄清楚史料的真实信息,如此在解释中国历史现象时才会更加准确与真实,在兼顾现象解释的同时,尽可能地重构史实。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同学们提出了“如何将古籍研究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如何反思学术研究中的‘汉学心态’”、“蒙古南下对宋代经济发展的影响”、“宋代奴婢制色彩淡化是否属于套用欧洲现代性经验”、“如何看待过度依赖西方理论这一现象”等问题。包老师一一回应,强调广泛阅读丰富知识储备对了解历史、从事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并呼吁本土学习、研究者在广泛了解、吸纳外界学术的基础上,应增强学术自信,立足中国历史经验与文化语境进行研究。

思想的火花在此刻碰撞,历史的脉络在对话中延展。此次讲座不仅深化了师生对宋代经济史的理解,更引发对历史研究方法论的深刻思考,包老师的讲座为青年学子的治学指明了方向。

讲座在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意犹未尽的师生们围着包老师继续交流,部分学生请包教授签名留念,参会老师与包教授合影,本次学术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主讲专家简介

包伟民,浙江宁波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1988年获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杭州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曾任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所长,浙江省历史学会会长,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2014-2022)。现为浙江历史研究中心主任、浙大城市学院人文学院历史学学科负责人。研究方向集中在宋代史、中国古代史及近代东南区域史研究等方面,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级项目多项,出版《宋代城市研究》《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等专著,主持编纂《龙泉司法档案选编》(96册)《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等大型文献;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系列专刊。

一审 兰岚

二审 郭辉

三审 刘利民


2025年10月27日 15: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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